本营于收妥阁下之申请后,将于七天内透过电邮通知申请结果,若申请获接纳,将会随电邮附上报价单及/或发票,阁下必须于报价单及/或发票发出后十四天内按指示缴付所需费用,否则申请将被自动取消,不作另行通知。
2A. 如以支票缴费,申请人请以划缐支票(支票抬头:东华三院,并于支票背页写上申请团体名称、营期、申请人姓名及电话),连同「缴费通知书」副本,一併邮寄至「九龙黄大仙新蒲岗七宝街二号东蒲地下国际交流营舍(请註明:预订营舍)」,以便确认营期。
2B. 如以现金或透过银行入帐,请将确认金额转入指定的中国银行(香港)有限公司(
银行号码: 012
SWIFT BIC: BKCHHKHHXXX
户口号码: 012-875-002-76777